为规范企业办公固定资产管理,提高资产使用效率,防止资产流失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固定资产的管理,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、家具、电子设备等。
一、总则
-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,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、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办公用品及设备。
- 固定资产管理遵循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。
- 综合办公室为公司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资产的登记、调配、维修与报废处理。
二、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
-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,需填写《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》,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,报综合办公室审核。
- 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预算及实际需求,统一采购或授权部门采购。
- 资产到货后,由综合办公室与使用部门共同验收,并填写《固定资产验收单》。验收合格后,办理入库及领用手续。
三、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编号
- 所有固定资产均需登记在《固定资产台账》中,并赋予唯一资产编号。
- 资产标签应粘贴于固定资产明显位置,标签信息包括资产名称、编号、使用部门及购置日期。
- 综合办公室负责定期更新台账,确保账实相符。
四、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
-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与保管,确保资产安全、完整。
- 固定资产不得私自外借、转移或拆卸,如需变动,须报综合办公室审批。
- 使用人员离职或岗位变动时,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,由综合办公室监交。
五、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
- 固定资产发生故障时,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,由综合办公室安排维修。
-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与保养,延长使用寿命。
- 维修费用纳入部门年度预算,重大维修须报公司领导审批。
六、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
- 综合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全面盘点,并出具盘点报告。
- 盘点中发现盘盈、盘亏或毁损,须查明原因,及时处理。
- 使用部门须配合盘点工作,确保数据准确。
七、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
1. 固定资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报废:
a) 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修复;
b) 技术落后,无法满足工作需要;
c) 维修成本过高,无继续使用价值。
- 报废申请须填写《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》,经部门负责人、综合办公室及财务部审核后,报公司领导审批。
- 报废资产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处置,残值收入上缴财务部。
八、附则
-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-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。
-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,如有违反,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